【本報訊】發展商佔用公眾休憩用地越揭越多。九龍倉旗下的銅鑼灣時代廣場,過去14年疑將地下逾3.2萬平方呎公眾休憩用地出租作牟利用途,侵佔了市民的公共空間。業內人士指,地契條款一般對公眾休憩用地規管存在灰色地帶,令發展商有機可乘。
日租最高12.4萬元
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過去兩天接連報道時代廣場公眾休憩用地的問題,指廣場地下的公眾地方沒有休憩功能,欠缺座椅且綠化不足,並引述時代廣場的保安員表示,廣場地下的地方屬私人物業,雖然容許市民在該處晨運或耍太極,但不准坐在地上,否則會被驅趕離開。
灣仔分區計劃大綱圖註明,發展商需要提供3,017平方米公眾休憩用地,相等於3.25萬平方呎。據地政總署指引,公眾休憩用地主要是公眾能夠到達及屬露天地方,並無硬性規定需否具備休憩功能。
九倉現時將地下出租牟利,78平方米的地方,日租達2.5萬元至最高12.4萬元;該類商業活動雖然阻礙市民享用該些公共空間,但現時地契沒有禁止業主在公眾休憩用地進行該類商業活動。本報曾向九龍倉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