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公開道歉後,傳媒最關心的話題是受害女性會不會接受道歉。
這個問題,怎麼看都有點性別歧視的味道。傳媒從一開始已經把事件中的女性視為弱勢社群,放在受害者地位。
在這件事上,影者與被影者你情我願,不涉暴力與欺騙,面對鏡頭樂在其中,無比陶醉。她們和他一樣,那一刻是快樂的吧?陳冠希錯在品味低俗、嗜好變態,他更需要的不是香港警察而是精神科醫生。被影女性不是衰天真而是衰自戀,有一句著名的台詞是這麼說的:「出得嚟行,預咗要還。」為快樂為天真為自戀……為甚麼都好,總要付出代價,承擔損失。
整件事,是成年男人和成年女人有共識而做的,面對鏡頭,把生理快樂提升為心理刺激,是男人與女人共赴的一場身體盛宴。不存在受害者。要怪,只能怪他的電腦太容易壞。
只有與事無關的納稅人才有權選擇原諒陳冠希與否。事件中的女性應該怪陳冠希嗎?面對病態嗜好者的鏡頭,擺出婦科檢查的姿勢,當一切都是自願,她們只有權利責怪兩個人,一是擺相上網的黑手,二是自己。
如果我是記者,我會問她們原不原諒自己。然而事實上誰也沒有資格向他們扔出石頭,尤其是偷窺慾得到了滿足的你同我。所以,比原諒更好的是放下。放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