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03年維港巨星匯事件中被裁定失職的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認為公務員事務局的聆訊裁決不公,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盧的御用大律師透露,有份參與舉辦活動的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時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在會議中承認各方都低估了事件的複雜性,但沒有不當。然而,當唐知道會有紀律聆訊後,卻在會議紀錄中刪除有關內容。記者:黃幗慧
三名被告包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行政長官及政務司司長。政府在03年成立重建經濟活力工作小組處理維港巨星匯,匯演在03年10至11月間進行,其間小組展開會議。代表申請人盧維思的御用大律師RichardGordon在陳詞中透露,當時的小組主席唐英年在會議中承認各方都低估了事件的複雜性,要在短時間處理活動,是抱了太大野心,但唐認為舉辦活動時並沒有不當地方。但當知道要為盧進行紀律聆訊後,唐的辦公室卻要求在會議紀錄中刪除唐的上述言論。
指律政司角色有衝突
申請一方稱,聆訊委員會應獨立進行,但唐英年在聆訊中卻引用其他調查的證供。案發時為財政司司長的梁錦松又拒絕在聆訊中作供,除了唐的證供外,其他證人都沒有指控盧,故申請一方認為裁決並不公平。
據申請一方陳詞,針對盧的指控嚴重,且涉及複雜程序,公務員事務局應行使酌情權讓盧找律師代表,但局方拒絕。而聆訊沒有說明評定證供的準則,加上證供不一致,故認為聆訊的裁決結果不穩妥。由決定是否與美國商會簽署合約,至決定對盧進行紀律聆訊,律政司都有提供意見,申請一方認為,律政司在事件中擔當的角色有衝突之嫌。
申請一方指,特首無權將聽取盧的上訴責任交由政務司司長負責,而政務司司長去年初駁回盧的上訴時,並未交代原因。申請一方今日將繼續陳詞,聆訊預計至下周初完結。
本港03年因沙士致經濟重挫,小組獲撥款辦活動振興經濟。港府與美商會舉辦維港巨星匯,邀請滾石樂隊等來港演出,但售票率低。匯演結束後,美商會用盡一億元補貼,政府於年底宣佈調查,至05年10月完成紀律聆訊,盧被罰款逾15萬元。案件編號:HCAL41/07
覆核理據:不批准委託律師代表出席聆訊委員會
涉及被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覆核理據:聆訊並非按照合法程序
涉及被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覆核理據:證供有可疑及不一致地方
涉及被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覆核理據:聆訊結果存在偏見
涉及被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覆核理據:由決定與美國商會合作至是否進行紀律聆訊,律政司都有參與,角色有衝突之嫌
涉及被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覆核理據:將聽取盧維思上訴的責任,錯誤交由政務司司長負責
涉及被告:行政長官
覆核理據:駁回盧維思的上訴,卻沒有說明原因
涉及被告:政務司司長
資料來源:申請人一方陳詞
拆局:政治風波一觸即發
高等法院正式審理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被指維港巨星匯失職的司法覆核案件,首天聆訊已爆出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進行內部聆訊時,曾要求在會議紀錄中刪除部份有關巨星匯的發言紀錄,有立法會議員指做法並不尋常,也會令人質疑當日紀律聆訊是否公平,相信司法覆核有結果後,將有立法會議員繼續追查事件,可能會成為另一場政治風波。
料更多內幕曝光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盧維思當日拒絕接納公務員事務局處分,提出司法覆核,當時官場已認定其矛頭是指向另一名負責巨星匯的高級官員,即當時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唐英年。公務員事務局內部聆訊不會公開,可是一旦鬧上法庭,所有文件、控辯雙方證詞也要公開,就算最終盧敗訴,公眾可以知道他只是按高層意思辦事,洗脫政治污點。
現時聆訊只展開了一日,已爆出唐英年曾要求在會議紀錄中刪除他對巨星匯發言,隨着聆訊繼續,相信會有更多政府內部資料曝光,這些資料對唐英年未必有利,而且立法會大可等聆訊結束後,再利用證人供詞追究政治責任,屆時可能再觸發政治風波。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