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引起極大迴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稱新勞工法)終於實施。這條被視為「猛虎」的新法規下,不少企業都大喊不公平。其實,增加勞工保障只是第一個目的,第二個目的就是希望以增加成本,來淘汰低增值企業,一箭雙鵰!
洋洋98條新勞工法,爭拗點大多是聚焦於試用期、補償金及無固定期限合約上,說到底,就是令勞工成本上升,損害企業的盈利能力。去年中開始,一些「高瞻遠矚」的企業已開始辭退員工,更有企業威脅撤資,激起了不少漣漪。
企業威脅撤資中央未軟化
國家真的不知道新勞工法會損害企業盈利嗎?國家真的不知有企業會因為新勞工法而撤離中國嗎?從法規出台後,國家立場沒有軟化的情況來看,前述兩個問題的答案相信是否定的,而且,這更是國家的立場,要提升企業效能,減低資源消耗。
從近年中國的政策來看,大家不難發現,經過多年的高速增長後,國策的基調已變為可持續穩定增長,並且要善用有限資源,及不會因生產而導致社會損失(如污染)。如果不斷削減出口退稅、提高環保要求,以及鼓勵企業合併,亦是同一個道理。
除了企業,有經濟學者指出,對今年慶祝開放市場30周年的中國來說,新勞工法是一個倒退,因剝削了自由選擇權,工人最終不一定受惠。理論上,這個說法非常正確,但大家不要忘記,這刻是要保持經濟能夠持續穩定發展,其他的事之後再算。
從近期內地多家企業均表示,春假後未能聘請足夠員工來看,短期內這個「剝削了自由選擇權」的負面因素,料對工人影響不大;更可大膽假設,新勞工法已成功令到以往沒有為員工提供合適保障的企業,按法例提高保障。再看數據,內地工業企業的員工成本約佔總成本5至6%,相對佔總成本約50至70%的原材料支出,數目實在很小。分析員估計,若企業一直均按相關條例給予員工合理聘用條件,新勞工法只會令員工成本增加數個百分點。
客人的要求永遠都只得兩樣東西,產品要有新意,價錢又要便宜,即使國家沒有「出招」,中國企業一定要變。與其高呼撤資,一眾企業倒不如提升產品質素、提高產品價值,以及研究可以怎樣用相同的成本,做出更高產值的產品吧!
記者:陳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