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報告使食肆少交74萬排污費<br>顧問公司兩高層判社服令

假報告使食肆少交74萬排污費
顧問公司兩高層判社服令

【本報訊】顧問公司女經理及高級工程主任出術,在渠務署抽驗油污樣本前,替逾10間食肆預先清洗隔油池,令署方未能準確抽驗樣本,少收74萬元排污費,女經理另替客戶以假資料申請排放污水牌照,兩名被告早前共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女經理及工程主任昨分別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240及180小時。

對法例無知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兩人阻礙推行環保條例,對社會構成損害,案情嚴重,考慮他們勤奮工作,對法例無知,判監等同毀壞兩個家庭,故決定輕判,但望業界知道違反環保條例,後果嚴重。
44歲首被告李淑嫻及40歲次被告馮民興,是雅塗(中國)有限公司的銷售經理及高級工程主任,案件指二人在05年1月至12月,向渠務署隱瞞清洗日期,令署方抽驗的油污樣本讀數較低,少收74萬元排污費,李另承認替食肆以假資料申請排放污水牌照。
案件編號:DCCC741/07

李淑嫻昨獲法庭輕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