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七旬、兒孫滿堂的地盤高級管工,不僅奪去女友10歲女兒的貞操,四年來不斷與女童非法性交,直至她14歲結識了男友才關係疏遠,其間曾揚言女童的身體屬於他。該名管工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共五項罪名,還柙至下月17日判刑,等候他及女童的心理評估報告。 記者:陳詠詩
69歲被告李其光,在內地大學修讀建築,78年來港定居,曾在多間建築公司任工頭,自05年任地盤高級管工,月薪4萬元,與妻94年離婚,兩人育有的兩子一女已各自成家,並有兩名6歲及16個月大孫兒。
控方指,事主母親95年來港定居後與夫仳離,03年認識被告成為情侶,當時10歲的事主稱呼被告為契爺。首次案發於03年冬天,被告帶事主到友人的旺角單位,推事主上床,在自己下體塗嬰兒油與事主性交,及以下體磨擦事主臀部,事後給錢予事主。
揚言要搞她到18歲
至04年中,事主母親因被告追求其友人而分手,被告卻私下繼續跟事主見面及性交。04年至07年間,被告乘事主獨自在家時登門非禮她,又在事主要求買電腦時,先帶她到朋友寓所性交,然後才買電腦,被告另曾帶她到葵興一單位性交。而每次性交後,被告會給事主300至700元零用錢,有次曾給她1,000元。
最後一次事發於去年6月4日,事主剛滿14歲,已交了男友,被告當日知悉她獨自在家,即登門造訪,不理事主月事來潮與她性交,一度打她臀部致留下紅印,其間被告揚言事主的身體屬於他,要「搞」她至16、18歲。控方指,事主曾向被告表示不欲繼續這種關係,被告卻稱「𠵱家好多女仔都係咁」,着她不用驚怕,事主最終將事告訴母親,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