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將於近期在天津出庭受審。消息指,陳被起訴的罪名主要有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兩項。
受賄罪可判死刑
法學界人士稱,濫用職權罪刑罰在6個月至10年間,而受賄罪最高可判死刑。
陳良宇是2006年9月被當局以「涉嫌在社保案中嚴重違紀」免職的;去年7月中共將他「雙開」(即開除黨籍及公職),移交司法,中紀委並宣佈他涉及「六宗罪」,其中包括「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等。據悉,陳受賄款項主要來自上海禧福集團前主席張榮坤。張通過已故中共政治局常委黃菊秘書王維工,約陳一起用餐,從而獲陳「關照」,以10.15億元代價,獲得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張奉送陳的賄款高達200萬元;張案目前仍未判決。
中新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