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已退休的六旬回歸紀念品商人,聲稱女友生前立下遺囑,指定他是遺產代理人,為證明遺囑是女友神志清醒時所立,他向醫院索取女友醫療報告,除了向醫院職員致送紀念品外,更涉嫌將一萬元放進信封內,希望職員能「受人錢財,替人消災」,職員向廉政公署舉報,將他拘捕。 記者:戴國輝
祖籍上海的被告徐忠敏(66歲),否認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女友黃英於98年患上老人癡呆症及柏金遜症而入住九龍醫院,她於05年4月去世,被告指女友在99年立下遺囑。
信封內有一萬元
醫院管理局九龍醫院病人聯絡主任鄭子訊供稱,去年4月25日與被告在醫院會客室見面時,被告要求索取黃英住院期間的醫療報告。鄭表示,被告從一個紅色膠袋內取出八枚襟章給他,但他拒收,被告說:「唔緊要啦,你收咗佢」,隨即將襟章放回膠袋,將膠袋留在辦公桌便離開。
兩人於5月7日再見面,被告向鄭展示三個回歸紀念品,再將它們放進一直擺放在辦公桌上的紅色膠袋內。
醫管局法律部門同月底拒絕被告申請,鄭通知被告,被告於7月9日致電鄭,起初暗示他在鄭的寫字樓留下一些很重要的東西,繼而說:「本來受人錢財,就要替人消災,災消唔到,應該還番啲錢」,鄭強調他與被告沒有任何錢銀糾紛,被告最終說:「你唔會還番畀我?咁冇辦法,我惟有通知ICAC。」
鄭通知上司及廉署,廉署人員到場,在鄭辦公桌上的紅色膠袋內,發現一個信封,內有10張1,000元紙幣,廉署人員要求鄭致電被告,着他在同月17日到醫院取回賄款,其後將被告拘捕。辯方對鄭任由膠袋放在辦公桌上一事感到不解,又質問他為何遲遲不通知上司。
另外,被告涉嫌於去年7月,要求女友人蕭立新向廉署訛稱他應承借一萬元給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76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