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淫照案仍然鬧得熱烘烘,這邊廂,淫照拍攝者兼版權持有人陳冠希,返港交代時獲傳媒及警方高度關注;那邊廂,被警方指為發佈源頭的電腦公司小職員,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投訴指警方以被告未曾答辯為由,拒絕交出證人供詞等文件,惟此舉卻反而令被告難以決定是否認罪。裁判官要求控方從速跟進,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
被捕時任職於中環eLiTeMULTIMEDIA電腦公司技術員的23歲被告史可雋,被控一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昨仍由母親陪同出庭。其母對記者鏡頭表現戒備,臨步出法庭前更低聲提醒愛兒戴上口罩。
電腦技術員再押後訊
控方昨要求將案再押後三個星期,辯方不反對押後,但透露曾向警方索取案中證人的供詞謄本等文件遭警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