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送而未送出 - 李碧華

應送而未送出 - 李碧華

心理測驗:你準備好一份禮物給情人,應送而未送出之時,分手了,如何處理?還用說?當然先擱一旁,待下回送出。
禮物是花過心思去挑選的,也花上真金白銀購下。不管貴重抑或便宜,它不是「物件」,而是「心意」,經過加持。但凡尚未送出,即是新的了──誰會知道二手?
送禮物之前分手,當然屬於幸運,起碼虧少了。送了出去才晴天霹靂,你也不會要回來。若對方是個索還禮物的小器鬼,更加頭也不回了。
禮物循環再送,不但環保,且物盡其用,不致白白浪費。當垃圾扔掉等於同自己過不去,正如粵語陳片中常見的畫面,女主角一生氣,把家中各物信手取過又扔又砸又踩,一地雜碎狼藉,多蠢──末了還不是掏腰包再置新?發什麼脾氣?勞民傷財兼辛苦打掃,收拾殘局,一點也划不來。
變賣?網上拍賣?三折讓給親朋戚友?不但收不回成本,還賠上時間精神。要知一旦出門貨物就不值錢,牀照公開過的玉女亦欠矜貴。禮物若遭賤賣,它們也有受傷感,心中在淌血。身為主人,得體諒其無辜。
下回遇上更好的,禮物有新主,只要樂觀積極,可再下一城──不過世事不盡如人意,送不出便送不出,那麼自己用吧。若是未過賞味期限的美食,留給飢餓時吃,亦不失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