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正式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批七幢建築物,供非牟利團體申請,成功申請團體首兩年除獲政府500萬元資助外,歷史建築一切裝修經費,可以全部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但團體要親身上立法會解畫。
維修費不設上限
首批供申請的歷史建築包括雷生春、美荷樓、芳園書室、舊大埔警署、荔枝角醫院、舊大澳警署及北九龍裁判法院,發展局稍後會為各幢建築舉行開放日,截止申請日期是今年5月21日。申請的非牟利團體會經過兩輪評審,評審委員會由保育與社會企業代表組成,申請者首輪評審要提交計劃概念及申請理據,若成功進入第二輪評審,便需具體交代更詳細的圖則及財務分析。
發展局副秘書王榮珍表示,由於歷史建築的維修費用往往十分龐大,所以不打算為各歷史建築的裝修費用設立上限,「可能要幾千萬都唔定。」但她強調,若發現申請者提交的計劃書有「豪裝」之嫌,局方一定不會批准。
對於不少歷史建築未能符合現行《建築物條例》,王榮珍表示,局方會作出適量妥協,「唔一定要喺歷史建築嘅中間起部𨋢,或者可以改喺外面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