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似藝人淫照風暴上月底爆發後,有市民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投訴部份報刊處理手法過火,該處遂於2月14日主動將第531期《東方新地》及第936期《壹週刊》特刊,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結果兩刊昨日只被暫定為第一類物品,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影視處昨日即時要求覆核結果,但有審裁員估計覆核推翻原評級機會不大。
暫定第一類 影視處促覆核
影視處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參考《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給予淫審處的指引,以及淫審處過往評定同類物品的結果後,認為有需要要求淫審處以公開聆訊形式,覆核兩本刊物的暫定類別。影視處解釋,考慮到社會對今次事件廣泛關注,希望全面聆訊可以讓公眾更清晰明白淫審處的評訂標準。截至昨日,影視處共收到248宗投訴,不滿報刊報道淫照事件手法。
根據條例,審裁處覆核物品類別時,主審裁判官將會同四名或以上審裁員,進行公開聆訊。曾經參與公開聆訊的審裁員張民炳表示,過去有覆核個案成功推翻原評級,但他認為今次推翻原判機會不大,「因為雜誌已經將人體敏感部位打格仔。」他又稱:「審裁人員唔可以話影視處收到好多人投訴就釘咗本書,你要釘人都要跟法例做嘢。」他估計,在現有法例指引下,兩刊交不同審裁員評審,只會得出同樣結果。
根據法例,第一類物品不受規限,如屬第二類不雅物品,不可發佈予18歲以下人士,出版刊物需包膠袋及加上警告字句,如果被評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一律不得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