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移民買樓證件未有標準

準新移民買樓證件未有標準

有不少樓盤以內地人士為銷售對象。有少婦打算與夫聯名在港置業,留待數月後取得單程證後來港定居之用。地產代理轉介的律師告知需有護照始能「做契」,事主後來得知,單憑雙程證及內地身份證也可買樓,質疑地產公司介紹的律師質素。據了解,目前律師業界對內地人在港買樓所需的證件,未有統一標準。
郭小姐月前持雙程證來港,因樓價節節上升,決定與夫先通過某大型地產代理公司,購入荃灣麗城花園一單位,待取得單程證後定居用,「仲爭個幾月,先有香港身份證,唔知買得樓未,地產代理又唔肯定,於是喺辦公室用電話搵咗個律師,畀我問。」

視乎律師樓習慣

郭小姐指,該地產公司即場轉介的律師表示,她需要護照始可在港辦購樓手續,但她護照已過期,故先由丈夫購樓,日後再加名。惟其後她從另一律師得悉,內地人僅憑雙程證及身份證便可在港置業,「點解地產公司介紹、合作嘅律師,都畀錯資料,等我事後加名,畀多千幾蚊手續費。」
負責郭小姐交易的某連鎖地產代理公司負責人解釋,目前內地人在港置業,需向律師樓出示之證件,未有統一標準,純視乎律師樓習慣與承受風險能力而定,「律師如果確認買家身份或手續有疏忽,可能被索償,所以有啲律師樓謹慎啲,要買家有齊護照、雙程證同內地身份證,先肯辦契。」該公司就郭小姐的不便,願為其代付樓契加名費用。檔案編號:1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