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次非禮案底 出獄改名再犯<br>補習色魔狎五女生

有三次非禮案底 出獄改名再犯
補習色魔狎五女生

【本報訊】有非禮女學生前科的中年補習老師,出獄後斗膽改名再犯案,租用天水圍一居屋單位作為補習中心,藉口替5名12至15歲女生按摩肩膀,肆意伸手入衣服內撫摸她們的胸部和下體。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九項非禮罪,押後至下月10日宣判。記者:梁瑞珮

被告林東駿(49歲),前名林祖建,有三項非禮案底,分別於76年被判簽保守行為,94年判罰款5,000元,而被告於96年9月至97年3月間,當私人補習老師時非禮一對年輕姊妹,後於97年11月被判監30個月。

事發後遭妻子離棄

辯方大律師回應法官查問時指,被告上一次服刑時沒有接受心理治療,只曾索取心理報告,被告本身也不能全面解釋自己的行為,法官遂頒令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始判。
大律師續指,被告中六畢業後做過眼鏡廠經理及售貨員,其間報讀進修課程,之後當兼職補習老師,自覺補習工作相當適合,於是改為私人上門補習。被告的妻子在被告上次定罪時對他不離不棄,但今次事後已離棄他。被告覺得羞愧,對受害女童及家人可能造成的影響,深感內疚。
被告原被控14項非禮罪,承認其中9項,指他於去年3月至5月間,分別非禮五名12至15歲、就讀中一及中二的女生。案情指,被告03年起租用天水圍天愛苑愛潮閣居屋一單位,專替小一至中三男女學生補習。

拉開校裙撫摸胸部

受害女童穿着校服裙或便服到上址補習,其間被告站在女童身後或坐在身旁,藉詞替女童按摩肩膀,慢慢鬆開女童的校呔及衫鈕、或拉開校裙拉鏈,伸手入內撫摸及揑女童胸部,甚至伸手入女童的褲頭及皮帶,按摩其腹部或陰部附近位置。
被告侵犯一名15歲女童時,更稱「你隻腳好似粗粗地喎,你伸隻腳上嚟畀我睇吓」,繼而按撫她的腳和大腿。至去年5月21日,12歲受害女童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警方將被告拘捕。
資料顯示,法庭曾多次建議效法英國,設立性罪犯登記制度,防止性罪犯在出獄後從事可親近兒童的工作,以保障兒童免受性侵犯危險,法改會就此正商討至如火如荼,但建議至今未落實。
案件編號:HCCC2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