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騙綜援待求情

七旬婦騙綜援待求情

【本報訊】七旬老婦被指隱瞞名下4個銀行戶口逾4萬元存款,兩年間多領逾9萬元綜援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自稱涉案存款實為未有花費的綜援金,裁判官馬保華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繼續聽取被告的求情。

四個戶口未申報

現年74歲的被告呂佩瑜早前因未能向法庭提供住址資料,一度遭還柙多日,但最終獲准保釋候訊。案情透露,被告自97年起領取綜援,當時她聲稱只有一個存款僅3千多元的銀行戶口,但社署職員於05年進行調查時,發現她有4個未申報的戶口,存款逾4.4萬元,證實她於03年5月至05年11月間,多領逾9.3萬元綜援金。社署於05年12月起停止向被告發放綜援金,其後被告失蹤。至去年7月,警方於尖沙嘴中港客輪碼頭拘捕正打算離境的被告,警誡下她自稱對漏報戶口沒有印象。其後她獲警方准許保釋,但棄保,至10月才被尋回,押上法庭。
案件編號:ESCC49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