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彩虹邨發生傷人案,10歲男童疑因丟掉100元書簿費遭父親掌摑責打,女戶主回家得悉後不值丈夫所為,致電報警。警方到場拘捕男戶主,並隨即以襲擊罪名落案起訴,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現場是彩虹邨金華樓一個單位,男戶主姓簡(50歲)、女戶主姓馬(44歲),兩人育有一名兒子(10歲)。現場消息稱,兩人婚姻破裂準備離婚。
昨凌晨零時30分,姓馬(44歲)女戶主從外回家,10歲兒子立即撲入懷內哭訴遭父親掌摑。馬婦見兒子面龐隱約有五指紅印,大感心痛,立即向丈夫大興問罪之師。
消息稱,較早前男童向父親索取100元書簿費,但前日下午卻告訴父親款項丟掉了,氣得男戶主七竅生煙;有人盛怒下掌摑兒子耳光。
女戶主聞言後不值丈夫所為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將男童送院檢驗,並拘捕涉案男戶主,警方隨即於昨早將他押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