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女之母因沉淪賭海,不理丈夫勸告,多次撇下一歲女兒在家,並吩咐兩名11歲和15歲的女兒代為照顧,自己外出賭錢,令丈夫深感不滿,大義滅親報警將妻子拘捕。爛賭婦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連續六日疏忽照顧其一歲女兒,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指她應接受戒賭治療,押後至3月5日判刑。
42歲被告的丈夫任職裝修工人,他昨在寓所對本報表示,現時與妻子關係問題不大。裁判官昨指本案情況特殊,由被告丈夫報警,顯然他因外出工作,擔心女兒安危,但被告為賭錢撇下女兒,相信這情況已發生一段時間,丈夫感到無可奈何才會報警,幸而未有不幸事件發生。裁判官指被告應接受戒賭治療,考慮她須照顧三名女兒,故准她保釋候判,勸誡她如在保釋期間再犯,即將她還押監房,因不知她曾獨留女兒在家多久,故現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6日至21日間,疏忽照顧其一歲女兒,令她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夫忍無可忍報警
案情指,被告與46歲丈夫及三名分別15歲、11歲及1歲的女兒,居於慈雲山慈正邨一單位。被告沉迷賭博,偶爾將一歲女兒獨留在家,通常她會吩咐次女照顧事主。案發期間,被告丈夫上班前安排被告照顧三名女兒,但被告仍離家去賭錢,將一歲事主獨留在家,或依賴兩名年長女兒照顧事主。被告丈夫對其行為深感不滿,於是報警,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罪行。
案件編號:KTCC11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