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擾之 - 左丁山

庸人自擾之 - 左丁山

《蘋果日報》李八方版有個專欄「政壇八達通」,作者單仁。單仁喺二月十三日講「寶哥哥成煲呔政治炸彈」,引述一位「商界朋友」講乜講物,猛插李國寶。左丁山沿用單仁嘅方法,也可引用一啲銀行界朋友嘅睇法,駁斥單仁嘅「商界朋友」無知。
銀行界朋友話,美國證交會與李國寶達成嘅和解,要害唔係賠款八百一十餘萬美元,而係(一)李國寶不能發表任何聲明為自己辯護,即係證交會要李國寶封口封手,只准州官放火,不許李國寶點燈,(二)美國證交會一反常態,冇限制李國寶以後不得出任美國公司董事,根據彭博社所講,以往在同樣內幕交易指控下,與案人通常係唔可以再做任何公司董事嘅。
既然係咁,香港監管當局根本毫無理據嚟阻止李國寶出任本港任何公司董事,中間不涉及甚麼「大細超」疑雲,有疑雲嘅,只係一啲「商界朋友」夠晒MCC。銀行界朋友話,大家當然唔知道單仁之「商界朋友」係乜水,但佢以為呢位「商界朋友」可能係不知情人士,只係「人云亦云」,想當然耳。銀行界消息指出,李國寶由頭到尾都向美國證交會否認洩秘指控,只係有咁啱得咁蹺,在○七年四月十三日早上,寶哥哥與梁啓雄乘坐同一班飛機去上海,寶哥哥嘅夥計代佢check-in,佢自己由VIP通道上飛機,到機場前或上機前冇與梁啓雄碰頭,在機上一個(寶哥哥)坐在機前,亦未與梁講過(證交會文件就話李在機上知會梁啓雄關於杜瓊斯之事)。

一個話有環境證據,一個堅決否認,上到法庭,官司有排打,故此聰明嘅證交會就採取兇悍和解方式,壓寶哥哥簽和解協議。任何一位資深美國律師,都會勸寶哥哥畀錢算數,費事以後七至八年,猛鬼纏身。美國司法制度在此方面是否真正公平、公正,係有疑問嘅,大家睇美國電影、美國劇集例如《LawandOrder》,都知道美國啲檢察官好有傾向同某被告講數㗎啦,一啲又儍又天真嘅人士話:「自己冇錯點解唔打官司還我清白。」此乃入世未深之人講嘅,在社會打滾二、三十年,就知道法律上商業有好多灰色地帶,打官司未必真係有益,可免則免;唔打官司而庭外和解,與個人誠信未必扯上邊,亦唔等於默認,單仁之「商界朋友」毋須上綱上線,左丁山的銀行界朋友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