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K仔警員囚半年

賣K仔警員囚半年

【本報訊】年輕警員充當毒品拆家,駕車運送「K仔」到中環的娛樂場所,遭「放蛇」同袍逮個正着。已遭革職的被告承認兩項販毒罪,自稱因妻兒捨自己而去,大受打擊而犯錯,惟裁判官斥責他知法犯法,令人痛心,但他勇於認錯,兼已失去長俸,故輕判他入獄半年。被告聞判後哭着向裁判官鞠躬致意。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游德康判刑時指,28歲被告龔俊傑早有預謀,明知故犯,雖然被告稱因經不起太太帶同兒子離家出走的打擊,染上毒癮而犯案,但戒毒所報告明確表示他沒有毒癮,裁判官質疑他犯案只因心存貪念。
被告早前承認於去年11月30日,於停泊在中環威靈頓街的私家車內,販運2.18克的俗稱K仔的氯胺酮,其後他被帶返警署,從其底褲內搜出另一包重18.64克的K仔。
案件編號:ESCC54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