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尾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醫務委員會禁止醫生賣廣告的上訴,加上近年越來越多醫療集團或醫生,公開診金藥費標準,顯示醫學界資訊透明度日增。有病人抱怨,到天一醫務所求診,醫生未說明使用特效藥,取藥時突被索較平常高一倍費用,令其失預算。
鄺先生身體不適時,慣往油麻地天一醫務所看夜診,診金連3天藥,一直收費180元。
上月中,他因牙痛及皮膚組織炎,再往上址求診,取藥時被索取390元,令他嚇一跳,「問個姑娘,先講加咗特效藥,見醫生時就無提到,病人臨走先知咁貴,無得揀,失晒預算!」
無規定醫生講藥費
天一醫務所回覆,鄺先生因皮膚組織炎、膿瘡及痱滋求診,醫生除開處基本藥物外,還處方5天抗生素及痱滋藥膏,病人領藥時,職員已向其解釋額外藥費,並說明病人可不接受特效藥。事後接獲鄺先生投訴,曾提出病人可交回藥物,辦理退款,但被拒絕。
醫學會會長蔡堅指,目前無規定醫生診症時,即場向病人說明額外藥物收費,一般也是由熟悉藥物的診所職員向病人講解,免醫生把診症時間浪費在「講錢」上,但如病人有疑惑困擾,要求其他治療方案,最終也應由醫生說明。「醫療集團(診金)收得平,特效藥一定額外收費,私家醫生就未必,例如診金收開1000蚊,或與病人有家庭醫生關係,拉上補下,唔使次次特效藥另計。」
檔案編號:01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