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假期,遊走於中港兩地拜年。春節始終是中國人的大節,隨着中國對外開放,很多「老外」都在中國定居,漸漸亦沾上中國過年的習俗。但2008年對這些在中國定居的「老外」來說,可能會荷包大出血。
國家稅務總局(SAT)要求,2007年年薪超過或等於人民幣12萬元的「打工皇帝」,不論國籍,需於2008年3月31日前,填報最新為他們設計的個人所得稅稅表。
資產只准升不許跌
街頭智慧認為,這是針對所謂expat(編按:即expatriate,指移居外國的人),即在國內工作的「老外」,因為他們薪高糧準,絕對是SAT重點的打擊調查對象。按估計,2008年下半年,北京、上海及廣州將會有新一波清查行動,到時又不知有多少「老外」中招,又不知益了多少「貪官」。
有緣看過2008年度的新稅表,有兩點都很有趣。首先,整份表格都是中文,沒有英文或其他外文譯本,既然主角是expat,這一點也頗令人費解。第二是在表格上有一項,要求報稅人填上股票及房地產收入,統稱為「資產收入」,問題是,股價可升可跌,在表格中找不到一項「資產損失」,如果輸錢的話,真不知怎麼辦。暫時,SAT沒有計劃開徵對個人資產收入的稅項。
免雙重徵稅惹的禍
有一項比較重要的。按廣州稅所的要求,expat需要交代他們在香港報稅的收入,並交上有關的稅表。
很多筆者的客戶,因為香港個人入息稅率很低,都會把大部份工資在香港交稅,現在SAT似乎想在這方面打主意。這都是因為中港簽訂DTA(DoubleTaxationAgreement)所種下的「禍根」。相信下半年,筆者這方面的生意將會「應接不暇」,十分支持祖國推出更多的稅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