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租碟店面臨執笠<br>團體指新版權條例增成本

90%租碟店面臨執笠
團體指新版權條例增成本

【本報訊】不少人假日愛租影碟返家中「煲碟」,但電影租賃業大聯盟批評,在即將生效的新版權條例下,影碟租賃公司需繳逾萬元登記費及保證金,租賃用途的影碟價錢又較一般貴最高達100%,令租碟費大增,嚇退消費者,最終或令90%租碟店舖關閉。 記者:翁煜雄

早前通過的《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將規管影片租賃,推行日期因業界意見分歧至今未決,立法會今日將再討論,希望4月底生效。

租賃版比零售版昂貴

電影租賃業大聯盟昨發表聲明,指條例讓由發行商等組成的影視發展基金,規定租碟店舖只可出租「租賃版影碟」,但影碟價錢卻較一般零售的貴30%至100%,每套約售30元至240元,令現時每套電影租價約5至6元升至逾10元,變相「趕客」。
聯盟稱,基金收費巧立明目,包括首次入會登記費為1,000元,及保證金9,100元,令租賃成本百上加斤。發言人不滿規定缺乏租賃業界及市民意見,料條例推行後,500多間租碟舖有80%至90%將結業,消費者有可能選購盜版碟或非法下載電影。
影視發展基金會主席龔德民稱,有關規定已諮詢租賃店方面,又說租賃店一直以零售影碟出租,以一隻售40元的電影VCD光碟為例,租碟店舖每次以5元出租兩天,16天已回本,但發行商卻「要畀好多錢買啲電影版權返嚟」,條例能讓知識產權更獲尊重。
他說,部份租碟舖開店售賣套票後,草草結業,收取登記費有助監管;電影公司規定每套電影版權約為兩年,若發行商約滿版權合約,租碟舖可繼續出租該電影,但發行商不續約,便需向租碟舖取回影碟,收取保證金是為確保能取回有關影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