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沒有公眾人士及法律界人士持續關注鍾亦天先生的案件,若果沒有傳媒拿涉案的照片到淫褻物品審裁處審核,恐怕鍾先生到今天還要被扣押在獄中,還未能呼吸自由的空氣。
只可惜,造成今次寃獄的警察當局特別是警隊高層到現在仍然堅拒認錯,甚至連一絲一毫的歉意也沒有,甚至連向無辜被拘禁多天的鍾先生說一聲「對不起」的意思也沒有。還是振振有辭的堅持自己一貫正確。像這樣濫用權力、漠視法律公正、輕視市民基本權利的執法隊伍,實在讓人非常失望,實在讓人擔心又痛心。
事實是如此明擺着的。鍾亦天先生上載的照片經淫審處確定為不雅照片而非警隊所指的淫褻照片,這表明警隊當初對照片的分類是錯誤的,警隊按有關分類檢控鍾先生發佈淫褻照片是錯誤的。單單為了這兩個基本的錯誤,單單為了這兩個事實上的錯誤,警隊已有必要向鍾亦天先生及公眾認錯、道歉。偏偏警隊高層不但不認錯,反而質疑照片為甚麼不算淫褻,反而認定自己的分類無錯,視淫審處的決定如無物。這種傲慢及拒不認錯的態度,怎不讓人憤怒呢?
把照片定性為淫褻固然錯,決定的過程顯然也是粗疏及馬虎的。很多資深的淫審處審裁員都公開表示,類似涉案照片的相片過往一向被列作不雅級別。
若果警隊多諮詢不同審裁員的意見,多考慮其他人的意見而不是獨行獨斷,自以為是,分類上的錯誤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警方及律政署在決定控罪時也不會犯下如此重大的錯誤。只可惜從現時的情況來看,警隊根本是草草就照片下結論的,甚至可能先下結論照片屬於淫褻,再徵求意見及要求鍾先生接受。這種粗疏馬虎,「霸王硬上弓」的辦案手法是不合程序公義及不專業的,警隊難道不該為此而向公眾及鍾先生認錯及道歉嗎?
更重要的是,警隊對鍾亦天先生個人的處理極不公平,令他蒙受重大的傷害。鍾亦天先生涉嫌在網上發佈不雅照片無疑可能牴觸了香港法律,警隊在有一定證據之下將他拘捕及檢控是無可厚非的,是合乎法律的。但是,發佈不雅照片甚或是淫褻照片本身不能算是很嚴重的罪行,案件並無涉及任何暴力,鍾先生也沒有對社會或任何人造成重大的威脅。在這樣的情形下,即使警隊依法將他拘捕及檢控,也沒有理由把鍾先生當成甚麼重犯或積犯,拒絕讓他保釋,堅持把他長時間還柙。
試想想若果最初同意讓鍾先生保釋候查,警方在照片分類上的失誤便不會引致惡劣後果,鍾先生便不會無辜身陷獄中,飽受煎熬。單單這種過嚴過重的處理手法,警隊就應當向鍾先生說:「對不起」!
然而警隊高層對本身的失誤、對鍾先生無辜入獄沒有任何反省。當法院宣佈鍾先生無罪釋放後,警隊高層隨即召開記者會力數鍾先生的「罪狀」,指警方將繼續調查這些「罪狀」,並可能會再次提出起訴。這樣的威嚇究竟有甚麼實質證據支持大概只有警隊才知道。但是,鍾先生才剛從寃獄中走出來,警隊有理由、有必要對他窮追猛打、高調抹黑嗎?又或是警隊要用高調打壓的方式令鍾先生「收聲」呢?不管怎樣,警隊今次的做法對鍾先生個人是極不公平的,是極不合理的;也令鍾先生及他的家人蒙受重大的傷害。鍾先生絕對有理由要求警隊向他認錯及道歉,公眾同樣有理由要求警隊就事件認錯及道歉。
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先生,你有認錯的勇氣嗎?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