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日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法庭批准政府申請暫緩執行《電訊條例》中發牌制度違反憲法的裁決並不恰當。民間電台發起人「阿牛」曾健成表示,會按承諾在4月20日前暫停廣播,但若政府在這段時間未表態修改《電訊條例》,將於限期過後恢復以大氣頻道廣播。
港府暫緩裁決兩獲准
上周四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包括經營民間電台的海昇科技有限公司及電台義工主持潘達強。曾健成昨於記者會上表示,電台另一名職員楊匡也會於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法庭裁判官一再接受控方申請暫緩執行違憲判決是否恰當。
身兼電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則表示,他諮詢過法律意見,不同法律界人士均認為,判決不但牽涉民間電台是否非法廣播,還觸及司法界的重要準則。由於裁決指出政府違憲,政府是否適合要求裁判官暫緩執行裁決值得質疑;而裁判官接受申請暫緩裁決,也可能有越權之嫌。
東區法院上月裁定《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使政府控告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控罪不成立,但律政司兩度申請暫緩執行裁決獲得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審理。
限期屆滿將恢復廣播
民間電台上月宣佈暫停以大氣電波廣播至4月20日,希望政府能在三個月內修訂法例開放大氣電波,若政府在限期屆滿後仍未表態修例,將復用FM102.8頻道進行大氣電波廣播,繼續公民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