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虛偽 - 李怡

必要的虛偽 - 李怡

一篇講虛偽的《蘋論》,受到眾網民的捧場,實在愧不敢當。我不是妄自菲薄,實在是寫完後左看右看,也覺得卑之無甚高論,只是借用一位網友的留言:「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予以發揮,並講出絕大多數市民都看到的事罷了。水平直如《國王的新衣》中的小孩子。
也有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說我在拙文中錯引了阿嬌出席大衞城文化中心的活動,也是「虛偽」。其實有關錯誤,我第二天即予澄清。我想虛偽的定義應是已知與事實不符,仍作欺騙陳述的意思。我在寫那篇文章時,並不知道與事實不符,因此我只承認錯用了資料,而不能同意那是「虛偽」。事實上,即使沒有那個資料,阿嬌之前的「天真」形象,也與她在淫照中展現的「好天真」大不相同。
也有人無限擴大「虛偽」的界綫,說在節日裏講些應節應景的吉祥語也是虛偽。這真是讓我感到惶恐。
事實上,某種程度的虛偽,是人類從事社會活動所必需的。比如我們明明不想見某一個人,但當他跟你打招呼時,你要虛與委蛇地應一下,這也可以說是虛偽。節日說吉祥語,可能言不由衷,但也是一種禮貌。社會上正是有這類繁文縟節,才能和諧運作。若人人都每時每刻以本性待人,則社會可要鬧個不休了。
我在《蘋論》中講的「揭露虛偽」,可不是作為人類社會活動中的潤滑劑的虛偽,而是指公眾人物在處理或講到公眾所關心的事務時,所作的扭曲事實甚至是欺騙性的陳述。他們掩蓋自己真心的意圖,儘管真正意圖人所共見。若無人指出這種集體虛偽,就是我們這城市的悲哀。
這同過年說恭喜發財,生活中有時不可免地要說些與人無害的小謊,自然不是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