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商場滑倒索償被拒<br>領匯稱已有警告牌 法界指可憑證索償

兩人商場滑倒索償被拒
領匯稱已有警告牌 法界指可憑證索償

有兩名巿民早前分別在領匯轄下的商場跣倒受傷,其中一人向領匯申索醫療費,只獲發500元超巿現金券;另一個案領滙以現場已豎立「小心地滑」警告牌而推卸賠償責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警告牌並非「擋箭牌」可完全免責,要視乎場地因素,有否做足防滑措施,事主仍可憑證索償。

受傷近半年腳部仍隱隱作痛的鄭太憶述,去年9月一早上行經天水圍頌富商場二樓通道時,遭一條遺留在地面的菜心跣倒,弄傷左腳,商場職員即為她召喚救護車,但因她趕上班沒到醫院求診,延至中午才自行看跌打,醫師指她腳筋扭傷。

鄭太指出,當日在頌富商場被一條遺留在地面的菜心跣倒,弄傷左腳筋。

事隔近半年,鄭太的腳面仍腫起。

拒接受超市現金券

她向商場管理公司索償,職員表示只要她求診的中醫師有註冊,便可申請索償。她於受傷後半個月共看了4次跌打,花了1千多元。她攜單據到商場管理公司索償,職員卻指索償額不足一萬元,不會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只由領匯自行理賠,惟最後獲管理公司回覆:「出唔到數」,只向她提供500元超巿現金券作心意補償,她甚反感,拒絕接受。「起初又話可以claim錢,睇完醫生又冇得賠,好誤導!」
另一名傷者司徒先生,於去年12月與兒子行經將軍澳厚德商場近OK便利店對開斜路時,滑倒弄傷手腳。他即時報警,由救護車送院,並即時通知商場管理。事後他求診5次共花數百元,連同因傷停工損失入息合共5,000多元,向商場管理公司索償,卻獲覆因事發位置已豎立「小心地滑」警告牌,故拒絕賠償。「有冇警告牌都唔應該畀人有機會跌倒,簡直係卸膊!」

轉交保險公司處理

就鄭太的個案,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回覆,當日商場管理人員已即時處理事件及提供協助,索償事宜轉交保險公司處理,管理公司會與當事人保持聯繫,而商場會繼續保持緊密巡邏及督促清潔工人確保商場整潔。至於司徒先生的個案,領匯表示,據司徒先生當時稱疑因地下的盲人輔助線引致絆倒。有關索償也轉交保險公司處理中,保險公司會就進度及結果與事主聯絡。檔案編號:0110010,0110021

話你知:一般申索限3年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顧問羅少雄表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協定的保單中,有一項俗稱「墊底費」的自付額,金額的多少視乎雙方協定。在鄭太的個案中,一萬元以上的索償額須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乃領匯與保險公司協議的「墊底費」。
他強調,索償金額的多少或向那一方索償,並不影響索償人。「如果索償人覺得管理公司唔夠獨立、公平,可以搵調解員或法律顧問提出申索。」一般而言,提出申索的限期為三年,即索償人可在事發三年內將醫療證明交予有關公司索償。另外,他提醒索償成功與否,取決於事發時的證據,包括有否即時看醫生、通知場地人員、或由職員陪同下看醫生,以及保存有關醫療文件等。

法律意見:警告牌不能免責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如因疏忽而導致人身傷亡,就不存在有否免責條款。「即使商場喺牆身周圍貼晒警告牌,都唔代表免責,「視乎商場有冇做足安全措施防止有人跣倒。」至於研究分擔賠償責任,則視乎環境因素及商場有否做足防滑措施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