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裁判法院附近昨午發生一宗跳車走犯案。一輛警車押解三名女童返回女童院途中,其中一名女童在沒有警員從旁看守情況下,突然情緒激動猛拉車尾門掣,並跌出車外受傷,幸好當時警車車速不高,只是擦傷手腳。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無按程序押犯;沒鎖好車尾門導致事件發生,暫列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
跌出警車受傷的女童年約13歲,早前涉及一宗傷人案被拘捕,扣留在屯門一間女童院。
昨日下午一輛警車在女童院將她與另外兩名涉案女童,押往粉嶺裁判法院審訊。
不能回家情緒波動
三名女童在粉嶺法院兒童庭過堂後,由三男一女警員,包括一名警長押入警車,送返女童院。三人均沒有被銬上手銬。現場消息稱,案中女童在女童院期間一直想回家,本以為昨日上庭後可獲保釋,怎料要還柙女童院,情緒出現波動。
意外中的警車俗稱為解犯車,車身兩邊及後面車窗玻璃均裝有鐵欄,左邊車身有趟門上落,車身中間有兩排座位,後面各有兩直排貼近車尾門的座位供犯人坐。
消息稱,車尾兩扇門押犯時,僅開啓其中一扇,當押解犯人上警車後,若是三名女犯人,至少應一男一女警,與犯人同坐在車內的後排座位上,當中一警員更要坐在車尾門位置,防止犯人撞門跳車。但有消息稱,昨天出事時,並無警員與三名女童坐在後排座位上,卻分別坐在車長旁邊及中間座位。
拉開車門跌出受傷
事發於昨午5時許,三名女童被警員押上車後,被安排坐在後排座位上。當警車沿璧峰路駛至新運路海燕花園對開時,其中一名女童情緒激動,大叫大嚷,用手猛拉車尾門掣。車上警員見狀企圖制止,車長亦緊急煞停警車。此時,車尾門被拉開,女童跌出車外,在馬路打滾。車上警員落車查看,發現女童手腳受傷蜷縮在馬路上,但神志清醒。
警員立刻通知上級召救護車到場將女童送往沙田威爾斯醫院治療。但是警方向女童查問從車尾門跌出因由時,女童卻顧左右而言他,稱覺得頭痛及想作嘔,事後被送入羈留病房。
由於女事主被押解期間應有警員在旁看守,及車尾門應鎖好才開車,但女童今次卻輕易地打開車尾門跳出車外,警方懷疑有人在程序上出錯及疏忽,正深入調查。
女童跌出警車示意圖
正常程序
須有警員貼門坐
押解疑犯往法院提訊期間,居然有疑犯自警車中跌出車外。一名資深警員透露,這種事基本上絕少發生,因為在警車內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坐法,規定警員如何坐在車內,慎防疑犯走脫。至於是次烏龍走犯,明顯是有人坐錯位置。
該名資深警員解釋,以昨日發生事故的警車為例,前三排為橫坐座位,包括車長的第一排及其後兩排橫座,車尾箱則為直排對坐的長椅,若有三名疑犯,可安排兩名疑犯各坐車尾的一邊直排座位,但就一定是不能靠近車門。換言之,兩名警員應坐在直排座位的近車門處,防止兩人打開車尾門逃走。至於另一名疑犯,可安排在橫座第二或第三排,並非一定不變規定所有疑犯坐在車尾。總之規則是要有警員緊貼疑犯而坐,不讓疑犯有機會搞事。
車尾門多會上鎖
資深警員續稱,對待青少年疑犯不一定不用手銬,主管案件的警官可視乎案件嚴重性而定,若涉及嚴重刑事案件,除手銬外還有解犯金屬鏈,以牽制疑犯無法大動作走動。至於車尾門一般都會鎖着,以防止有人強行開門或遇交通意外車門鬆脫。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