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為最低工資立法進行前期工作,正研究為弱勢工人制訂特別安排。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開會,勞資雙方原則上同意若日後立法制訂最低工資,應容許僱主給予殘疾工人較低的最低工資,例如不少於最低工資的70%。勞顧會稍後再研究是否把65歲以上的長者,也列入豁免保障範圍之內,勞工界表明反對。
勞工處早前派員到澳洲、德國及法國實地考察,根據政府收集到的資料顯示,澳洲及美國如個別殘疾人士經評定為生產能力較低,聘請他們的僱主可給予他們較低的工資;而德國和法國則規定殘疾和健全僱員必須相同工資。勞顧會成員8月中會到美國實地考察。
梁籌庭反對65歲納範圍
勞顧會勞方委員梁籌庭表示,會上勞資雙方都同意,一旦就最低工資立法,應容許聘用智障或殘疾人士的僱主給予工人較低的最低工資,例如法定最低工資額的70%或80%,但未有定案。
對於65歲以上工人是否須同樣作出彈性安排,梁籌庭表示反對,因現時不少保安員都在65歲以上,對他們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