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寫這篇小文,也差點忘記今天是情人節。早已過了把情人節當作定情日的心理階段,不是要扮清高避開俗世形式,只是談過深刻的戀愛,會明白落實在朝朝暮暮裏的情感更重要。不至於每天愛多一點,但平日若是長期若即若離可有可無,就算那天送一千束花也不會讓愛變得更濃。
在紐約的一個單身朋友,曾經很介意情人節沒有收到花。二月十四日是她的受難日,從上班開始,她已經心神恍惚,坐立難安。眼見辦公室其他女同事都佳人有約,沒伴的她只想從地球上消失。下班後走在曼克頓人來人往的大道上,濃厚的節日氣氛簡直要了她的命。大都會女子,迷失在大都會浮華場景裏。
身邊朋友包括我,曾經替她想出許多方法來捱過每年一度的苦。找男伴吧,長期的或暫時的都試試看,但緣份這回事,可遇不可尋,期望往往在現實落空。請假吧,自欺欺人的鴕鳥政策又不是人人合適,她還是有點堅持。自己送花給自己吧,選擇這方法的紐約女子還不少,但朋友疼惜荷包,不情願把破財當擋災。
可是這一年,情況有點改善。朋友仍是沒有找到心儀的對象,但心態上真的舒坦了很多。最根本的改變(其實也是最明顯的),是她不再以情人節來界定和確認自己在愛情市場的位置與價值。
要過了多少快樂或不快樂的情人節才能意會快樂與情人節無關?要送或收了多少花才知道花期有限?調寄卜戴倫的名曲「Blowinginthewind」,改歌詞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