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案裁決再暫緩執行

民間電台案裁決再暫緩執行

【本報訊】民間電台遭電訊管理局票控無牌廣播,早前獲判撤銷控罪,惟控方成功申請覆核,令法庭擱置有關決定,並暫緩執行有關發牌機制屬違憲的裁決,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要求等候高等法院排期上訴期間,繼續暫緩令。裁判官同意若執行違憲裁決,發牌機制將失效,產生混亂,故接納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

辯方指濫用司法程序

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指,上星期已將上訴文件呈交法庭,待裁判官游德康簽署批核,希望法庭批准將案件押後處理,等候高等法院排期接手本案。
薛續指,為使政府運作不受影響,以及保障社會秩序,法庭應繼續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憲的裁決。
辯方大律師黃軒利反駁指,當日的裁決對其他法官沒有約束力,不明白控方為何堅持保留暫緩令,更指控方早前申請臨時禁制令,是要求民事法庭介入刑事案件,濫用司法程序。
游德康最終同意控方論點,認為一旦執行違憲裁決,即失去發牌機制,勢令社會混亂,後果嚴重,因此押後本案的同時,繼續暫緩令。
裁判官於上月8日裁定發牌機制違憲,撤銷被告控罪。但控方同日提出覆核申請獲批,又於兩日後成功向高院申請禁止廣播的臨時禁制令,至22日,高院法官夏正民拒絕延長禁制令,但重申等候上訴期間非法廣播可能被檢控,台長「阿牛」曾健成則承諾,暫停廣播三個月。
案件編號:ESS31207-11,36868-73,36925-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