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反省了 - 鍾偉民

該反省了 - 鍾偉民

倒了一家出版社,往後,大概還要倒得更多。應該的。左口書店勾結了,搞壟斷,據說,聯合起來的三十幾家連鎖店,就佔了七成巿場;香港人做出版,註定了要讓人鎖住咽喉,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休想活。出書,註定了要看左口人臉色。
你以為這是商業壟斷?也太天真了,這是文化壟斷;終有一天,是言論壟斷。
「這位作者,就算愛國,但愛得不夠規範,我們賣他的書,影響不好。」入書的,大權在握,人家眉頭一皺,你敢印?搵食要緊,大家行行好,別談國是,講愛情,講飲食,從此,風花雪月好了。
書,每種只賣兩千本?無所謂,銷一千,就回本。寫快一點,兩星期一本新書,佔住「巿場」,打出名號,一個「流行作家」,一年賣出二十四種共四萬八千本書,按理說,可以穩賺。合約,當然要簽。長約一簽,出版社,才有信心花錢宣傳。作家,忽然變了歌手,出書,像出唱片;作家「簽」得多,出版社,就賺得多。
「你做過電視,做過電台?還拍過電影?太好了!簽,快簽,一年十二本,攝影師等着,先去拍一輯封面照……」簽完,一個「流行作家」,又呱呱誕生。書,怎麼就是不賣?原來,你這家出版社簽了二十位,人家,簽了五十名,還有一家,簽了八十個。讀者太少,「作家」太多,本來沒根柢的「半文盲」,寫得快,原來,蒸發得更快。
十日一書的,讓一星期寫一本的取代;重量,但不重質的出版社,讓更不重質的出版社取代。愛情小說不行,散文集滯銷,換口味,調低標準,有沒有看到那些「玄學家」?妖言,可以惑眾,我們就出「妖言集」。出書,為了提高民智?想法,未免過時。「會寫字,就可以當作家。」作家沒實力,書不好,出版社會倒閉?你怎麼不早說?是反省,是團結的時候了。賣書和賣快餐,不同範疇,最好也有不同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