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違例成衣被扣 港商索償

被指違例成衣被扣 港商索償

【本報訊】一名在偏遠中亞國家烏茲別克開設製衣廠的港商,3年多前將一批在東莞加工的成衣運回香港再轉運往海外,在落馬洲過關時被海關懷疑該批成衣貼上虛假產地標籤,將兩千多件約11萬港元的成衣扣查,事主上訴終獲得直,惟客戶盡失,工廠於05年倒閉,誓要循法律途徑欲討回合理堂費及貨物損失。
事件中的港商梁耀偉(58歲),02年與數名股東往烏茲別克首都什干開設一間製衣廠,僱用約200名工人,大部份製衣工序在當地工廠進行,其餘加工程序,則在廣東東莞市橫瀝鎮及惠州市淡水鎮進行,加工後經香港再轉運至歐美等地出售,所有成衣都貼上烏茲別克的產地來源證明。
梁表示,04年1月19日,一批2,589件成衣由貨車運載經落馬洲進入香港時被海關人員抽查,並懷疑該批由內地出口的成衣,貼上的標籤卻是烏茲別克,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除即時扣查全批方衣,梁更遭海關起訴。

貨品獲發還但已過時

案件於05年2月21日審結,梁被判有罪並罰款3,500元,梁不服判決遂上訴,於05年7月13日獲高等法院判決上訴得直。
不過,該批被海關扣查的成衣,則沒有獲發還,粉嶺裁判法院延至06年7月13日才作出判決,扣留的成衣被充公。
梁認為既然上訴得直,但貨品卻未獲交還,於是再往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擾攘至07年10月,高等法院才下令海關發還有關貨品。他指出,那批成衣因是潮流貨品,發還給他亦難賣出,故決定不接受該批貨品,打算循民事途徑向海關索償該批貨品的價值連利息(約13萬港元),另加兩堂官司訴訟所費約16萬港元,梁年卅晚到終審法院提出申請,豈料竟不獲受理,為取回公道,他誓要循民事途徑向海關索償。
海關發言人指稱,自從07年法庭判發還貨品予事主後,曾多次以不同渠道聯絡事主,但他已搬離所登記的公司和住宅地址,手機號碼亦更換,及至找到事主後,他又拒絕接收貨品,由於事件可能進入另一項司法程序,故不便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