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台富商告《壹週刊》誹謗

案件速遞
台富商告《壹週刊》誹謗

【本報訊】《壹週刊》去年以標題〈過億豪宅有人照關之琳搭上已婚台灣佬〉,報道女星關之琳購買新屋,並將她與台灣富商陳泰銘扯上關係。陳昨越洋入稟本港高等法院,控告《壹》及總編輯誹謗,申請禁制令及索取賠償。
原告是在台灣經營電子生意的國巨公司董事長陳泰銘,被告分別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李科儀。根據入稟狀,涉案報道刊於去年12月27日,內容指關之琳以過億元購買新屋豪宅,並將此事與已婚的陳拉上關係,原告認為報道內容誹謗,故入稟追究。
案件編號:HCA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