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廣告擬限面積

醫生廣告擬限面積

【記者陳沛冰報道】香港醫務委員會正研究修改醫生專業守則,放寬醫生賣廣告的限制。消息指,日前醫委會轄下道德事務委員會建議,容許醫生在全港報章及雜誌賣廣告,但廣告面積最多只及A4紙的一半。有醫生批評醫委會的限制不切實際,不排除可能有醫生就限制廣告內容再提訴訟。
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駁回醫委會限制醫生賣廣告的上訴,醫委會決定不上訴,並研究修改醫生賣廣告條文。

禁用電台電視台

消息指,醫委會道德事務委員會日前向醫委會大會建議,容許醫生可在全港報紙及雜誌賣廣告,但電台及電視台則不可以。委員會建議,廣告面積最大是A5,即A4紙的一半,約21厘米乘14.8厘米,「賣廣告只係想令病人接觸資訊,唔係要吸引病人幫襯,唔需要賣頭版」。廣告可刊登的內容包括:醫生姓名、相片、醫委會認可的專科名銜及資歷、診所地址、電話、傳真及傳呼機號碼、電郵地址、診症時間及收費。以往醫生最多只可刊登5項醫療服務,但日後數目無限制。
醫委會秘書處表示,該會的議程屬機密,不會就賣廣告的建議作回應。
天一醫療集團發言人鄒重囗表示,醫委會的建議不切實際,「冇需要成日驚大財團着數,律師都可以喺電視賣廣告,點解醫生唔可以?」暫時該公司沒打算賣廣告,若日後市場轉變,或會改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