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電影《巴別塔》嗎?其中的一段:一個墨西哥婦女,在德州邊境的美國家庭當管家。這一個周末,主人夫婦外出,着她看顧着小孩。
但她的兒子在邊境另一端的家鄉行婚禮。她的侄子開車來接她,她偷了懶,帶着主人家的小孩越境。後來,侄子醉酒駕駛,把車撞砸掉,自己跑了,剩下她帶着小孩,迷失在炙曬的沙漠。烈日在頭上,她唇焦舌燥,找不到回家的路,幾乎累渴而死。在昏倒之前,她扯着頭髮追問上天:「我沒有做壞事,只是做了蠢事,為什麼要這樣呢?」
為什麼弄成這種結局?因為她讀書太少,見識有限,判斷錯誤,與這個世界無法溝通,本來稀鬆平常的小事,被她儍乎乎的化大,星星之火,搞成一場暴燒森林的危機。
藝人裸淫上網,是很哄動的事,但由於沒有禁錮、恐嚇、勒索,是自願拍攝,電腦故障,在修理的時候,涉嫌有好事者外洩出來,是一件醜事,但不是驚天動地的刑事重案。
在所謂港英時期,警務處長絕對不會評論。警務處長是治安武裝隊伍的最高人物,在全港暴動的時候,才會在電視上開金口。警察頭目的言論,像印鈔票,印得越多越濫,幣值越會下降。
藝人自拍,電腦壞了,在紐約,即使是畢比特和安祖蓮娜的裸照,在這種情形下也會外洩。在倫敦,還記得曉格蘭嫖黑妓被捕嗎?在警察局裏當做犯人,拍下的一張標準照片,明明該是警方的檔案,警方也把照片外洩,在報紙和電視公開。
這是名人的社會風險。裸淫外洩,警方可以查控,但驚動國際刑警,警務處長開腔,警告全民:藏有一張「不雅」圖片,都可能入罪。什麼是「不雅」?不要忘記,連淫審處也搞不明白,事情變成了向全港市民的自由挑戰,這就很有《巴別塔》的風格。
在道德上,他以為當一名審判的家長,此時責無旁貸,做的是好事。但由於輿論洶湧,警方也跟着一起high,連法律也沒有查清楚,就演變成一件蠢事。
英國人能沉得住氣,警務處長調來香港之前,在南非或肯雅當過兵頭,種族仇殺、武裝叛亂,他見過真正的大場面。來到香港,幾個孩子氣的藝人玩自拍玩出了火,是屁大的丁點小事,警務頭目,如果加一張嘴巴進去,一起參加fing頭,是會拖累政府權威的。
所謂港人治港,就栽在這一點點毛躁和抓狂上面,變成氣派和胸襟的差別。就差這麼一點點錯亂的sound-bite,當中隔着的,是一條天地陰陽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