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兒子綜援漢判簽保

體罰兒子綜援漢判簽保

【本報訊】中年綜援漢不滿8歲長子流連公園,用羽毛球打其肩膊及大腿,並掌摑他及踢其臀部,其妻發現兒子傷痕報警。涉案父親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認為男童的傷勢並不嚴重,事件已交社署跟進,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45歲被告(圖)與妻兒一家四口居於黃大仙慈康邨一單位,被告於去年9月1日,因其8歲兒子流連公園5小時,一怒之下犯案。
案件編號:KTCC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