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互聯網流傳疑似藝人淫照風暴,警方昨聲稱已找到淫照源頭,有人委託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維修手提電腦時,被電腦公司一名男職員以違法手段,獲得電腦內涉及六名女子及最少一名男士的逾1,300張淫褻照片,淫照更被人「肆無忌憚」地發放。警方已落案起訴該名23歲男子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記者:雷子樂 陳月媚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黃福全昨召開記者會講述案件時表示,淫照在網上廣泛流傳,起因是有人拿電腦進行維修,結果被人以不誠實、未經許可的手法,取得電腦內的有關資料:「我可以好大膽咁講句,呢件案源頭已經搵得到,因為有人整電腦,俾人用違法方法攞啲資料出嚟。」
拒證實照片真偽
警方稱,淫照風暴的始作俑者是一名23歲史姓男子,是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的職員。警方前日曾高調搜查該電腦公司,並撿走一部電腦。史姓男子則於上周六晚8時在中區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探員拘捕,現仍被扣查,已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61節,有關罪行最高可監禁五年。陳冠希暫不需要上庭作供。
警方透露,逾1,300張被盜取的照片,大部份有淫褻成份,初步發現相中涉及六名女子,當中四位是藝人,其餘兩人尚未被確認身份。至於相中男士的數目,黃福全則不肯透露。警方由始至終也不肯證實照片的真偽,但表示會主動接觸相中人,也會繼續尋找電腦主人陳冠希協助調查。「因為任何有機會接觸呢啲相片嘅人,都有可能發放。」
據悉,警方已透過陳冠希所屬的紅館經理人公司及其代表律師協助下,這兩天與陳冠希取得聯絡,向他錄取了口供。紅館高層陳志光昨表示,警方暫時無要求陳冠希回港提供資料,所以他會如期放假,不會提早回港。據悉陳冠希本月底會返港拍攝廣告硬照。
否認選擇性執法
互聯網上一直充斥各式各樣的淫照,但自從疑似藝人淫照上月底在網上討論區曝光後,警方即閃電拉人,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曾揚言儲存淫照也可能犯法,令公眾嘩然,網民紛紛狠批警方選擇性執法。黃福全昨主動駁斥有關指控。他指首名被捕的29歲網民鍾亦天,是警方透過國際刑警協助,首先在泰國發現線索,證實他是首批將相放上網的網民,拘捕他非為殺一儆百,也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指鍾另涉詐騙案
至於鍾只涉嫌上載了一張淫照要還柙八周,被法律界質疑出手過重。黃福全解釋鍾同時涉及信用卡詐騙案,涉及金額超過50萬元,最高可判監14年,屬嚴重罪行。他指如有人不滿還柙的決定,可透過司法途徑提出上訴。他又不同意警方高調執法,「咁點解傳媒又咁緊張,撲得咁辛苦呀?係因為單案受到社會關注。」他稱科技罪案組「來來去去得19人查案」,沒動用大量警力。
上月27日開始,互聯網先後流傳13張貌似藝人陳冠希與鍾欣桐、陳文媛及張栢芝的淫照。發佈淫照的網民,以預告方式將有關女星淫照逐一上載互聯網討論區。警方在事件中一共拘捕八人,包括六男二女,其中兩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三男一女獲保釋外出,餘下人士也會陸續獲得保釋。
黃福全重申,今次涉案照片非一般淫穢物品,相信事主不想給公眾看到。「假如呢啲相係市民嘅親友,你哋會唔會一樣將佢傳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