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處理發放淫照案件被指執法尺度不一,有市民報稱,曾遭網友勒索,若他不肯給予更多與女友的親密照片,便於網上發放他較早前提供、與女友的淫照,他報警求助,警方卻不受理。他批評警方處理發放淫褻及不雅物品案件「大細超」。
警員:查唔到只肯備案
聲稱遭網友勒索的陳先生表示,他與女友有拍攝床上親密照片及與網友分享照片的習慣,尺度跟近日網上流傳的疑似藝人淫照差不多。去年他接獲一名網友勒索,要求他提供更多淫照,否則會將陳先生以往提供的照片在網上恣意發放。
陳先生立刻到旺角警署報案,指稱遭一名網友恐嚇勒索,他更帶備聲稱為該名網友恐嚇勒索的網上資料等證據報警,但警方以「查唔到」為由,不受理,只肯將陳的舉報記錄在案。
及至近日,陳先生指警方高調處理網上發放淫照案件,但他當日以受害人身份親自報警,警方卻不理會,他指摘警方執法「大細超」,並非一視同仁。「嗰單案嘅當事人都未報警,警方已經拉人封舖,反而我呢啲小市民親身報警,係唔係我並非名人,所以唔受理?警方有冇搞錯!」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旺角警署去年8月接獲此個案,但經調查後,警方認為案中的電郵內容並無刑事成份,有關事主也無向警方提及遭人恐嚇,警方將該案列為雜項案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