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長工揀公積金着數

打長工揀公積金着數

強積金面世已經超過7年,對打工仔來說絕不陌生,然而市面上仍有不少僱員參與公積金退休計劃(簡稱ORSO)。若公司同時有強積金及公積金供僱員選擇,應該點揀?

強積金未推出之前,部份公司透過公積金為僱員提供退休福利,同時增加僱員的歸屬感;時至今日,強積金雖然已成為退休計劃的主流,但仍然有公司提供公積金計劃讓僱員選擇。根據積金局資料顯示,本港就業人口中,約有18%僱員參加強積金以外的退休計劃(見圖)。
在公積金計劃中,僱主一般會以較高比例供款,個別甚至高達僱員月薪15%,但僱員能否全數收取,則視乎年資及合約條款。所以僱員服務時間若夠長,計過數能夠全數取回僱主供款,一般來說,揀公積金會較着數。

18%選擇非強積金計劃

JF資產管理資訊總監崔永昌表示,公積金為僱主自願性提供的計劃,當員工離職或退休,戶口將會中止,員工即時可以收到一筆退休金。至於強積金計劃持有人,除非符合特定條件,否則不論何時離職或退休,都要在65歲時才能取回累算權益。打工仔在選擇前,應先向公司了解清楚兩者的供款比例、投資權利以及取回條款等。

比較
了解條款 再作選擇

法例並無規定公積金供款額,與僱員有關入息的百分比。強積金計劃則規定僱主和僱員須共同供款,強制性供款額各佔僱員薪金5%,上限1000元;若僱員每月入息少於5000元,則不用供款。歸屬比例指退休時可取回資產的比例,一般公積金計劃會按員工年資,計算退休時可獲取的累算權益;而強積金,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均歸屬於僱員。
公積金的特點,分別有界定福利計劃及界定供款計劃,前者可理解為長期服務金,若僱員離職,將按年資、離職前月薪及系數計算所得金額;後者則由僱主選擇投資項目及僱員供款百分比,僱傭雙方將按此比例供款。部份公司同時為僱員提供兩項公積金計劃,部份則二擇其一。

公積金投資取決僱主

另外,打工仔要留意,強積金計劃成員可自行揀選投資組合,例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及增長基金等,投資項目受到強積金條件限制。至於公積金計劃成員,投資選擇權通常由僱主決定,投資項目範圍較廣,不受強積金條例所限,若公司條例許可,僱員更可投資房地產項目。

專家
睇清全數歸屬條款

華信惠悅(WatsonWyatt)投資顧問首席投資顧問曹偉邦表示,現時本港整體退休金供款總市值約4000億元,當中強積金及公積金約各佔一半。
打工仔在入職時可從供款金額、供款靈活性、投資範圍一併作出考慮。
公積金主要分為界定福利計劃及界定供款計劃,兩者都需按工作年資去計算將來所得的權益,因此,在選擇前除了考慮供款百分比及靈活性外,亦要了解需工作多少年才能領回該筆款項的系數,以免得不償失。

曹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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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合併積金戶口

市況好轉,打工仔紛紛跳槽之餘,亦不要忘記打理好個人強積金戶口,常見處理方法有3種,第一,你可以將原有賬戶內的強積金,包括供款和投資回報,轉移至新僱主強積金計劃的供款賬戶,好處是方便管理。第二,可考慮轉移至另一自選強積金計劃,以保留賬戶形式進行投資。第三,可保留在原有計劃,以保留賬戶形式繼續投資。
若你忘記自己有多少個保留賬戶,可在積金局網站了解,查詢詳情。

個案
公積金離職時可即取

陳先生於一家外資公司工作超過20年,2000年時,公司提出可轉用強積金計劃,但陳先生決定繼續揀公積金,「公司喺公積金供款佔8%,比強積金的5%高;另外,公司仲會喺我離職時,按年資比例計算退休金,唔使等到65歲至攞得番,梗係揀靈活性高啲嘅公積金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