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政府諮詢工作不分緩急 - 侯聯貴

傳訊四圍炳:政府諮詢工作不分緩急 - 侯聯貴

政府上周發表新的諮詢文件,提出要發展數碼流動電視服務,並進行為期三個月的第二輪諮詢,諮詢範疇包括該服務的頻譜供應、編配、指配、發牌條件、山頭發射站及覆蓋範圍等。流動電視服務看來甚為有趣,傳媒對此自然趨之若鶩,認為將來大家站在街上、跑在路上也可以看電視,可能成為繼數碼電視後另一大新科技突破;但也有傳媒潑冷水,認為香港要等到2010年才推出實在太遲,時間表甚至及不上越南或菲律賓等地。

流動電視空間有待開發

姑勿論如何,政府最大的政策原則應該是別阻往地球轉,若有人想經營數碼流動電視服務,一切法規和頻譜都應該盡早準備就緒,千萬別要市場和需求等待,所以政府盡早落實。
不過,老實說,筆者暫看不到這種服務的市場空間有多大?用戶需求有多殷切?一向以來,流動影像作為3G其中一項增值服務,尚算有點市場空間;但獨立於3G的流動電視服務,究竟能否生存,有待電訊經營商動動腦筋。
筆者最想談的不是這個,而是政府處理新科技發展時,應該持甚麼態度,如何決定優先次序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應該有更多更值得做的諮詢和執行工作。

公營廣播為何押後諮詢

像政府剛宣佈押後公營廣播服務的諮詢,這個與香港電台和公眾頻道息息相關的問題,不是更值得優先處理嗎?押後是政治決定嗎?目前兩家數碼電視廣播商已經推出服務,市場反應不俗,電腦接駁的器材也面世,不過餘下的三段頻譜如何安排怎樣分配,涉及引進競爭的問題,讓觀眾有更多的選擇,這不是更與公眾利益有關嗎?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成立和相關法規的制訂,現在仍然未見有定案,但流動電視這種廣播和電訊二合一的科技卻不斷演進,但電訊和廣播的法規卻尚未滙流,這不是更加值得大家關注嗎?近日民間電台引發電訊條例的發牌制度違憲的爭議,政府不是應該盡早檢討嗎?
或許,我們的目標並非要不斷引進新科技才算得上是一個數碼城市,政府做好規管架構,締造一個鼓勵競爭的營商環境和讓創意自由發展的空間,已經是功德圓滿。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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