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似藝人淫照網上持續發放多日後,警方高調拘捕一名涉嫌將一張淫照上載互聯網的裝修工人,昨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暫控一項發佈淫褻物品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警方繼續調查被告的電腦。主任裁判官郭偉健看過證物淫照後,眉頭緊皺,並接納控方申請將被告還押監房八星期再訊。法律界人士指出,非極為嚴重如謀殺或強姦的控罪,首次提堂便要還柙一個長時期,做法屬罕見及不尋常。 記者:陳浩義、陸羽平
留有鬍子、戴金屬眼鏡的29歲被告鍾亦天,提訊時木無表情,暫時毋須答辯,其父母昨亦到庭旁聽。控罪指被告於本年1月27日在元朗某單位發佈淫褻物品,即一張照片。據資料顯示,1月27日開始一張疑似藝人陳冠希及鍾欣桐的床上照片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揭開淫照風暴序幕。
涉騙銀行欠債50萬元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八星期,以待律政司指示及警方調查,並將會接見涉案知名人士,檢查被告的電腦,當中資料有否與發佈淫照案有關。
控方反對保釋時透露,互聯網近日發生多次涉及知名人士的淫照上載發放事件,警方經調查,於本周三(1月30日)晚上9時30分,根據網絡商提供的資料,前往元朗安寧路一個單位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招認將一張淫照上載網上。
警方隨後在被告引領下到其另一個位於青山公路的單位,撿獲12張照片,該批照片與近日互聯網發放的淫照相同,故警方有理由相信被告會將照片作其他用途。
另外,警方並且發現被告開設了一間公司,聲稱自己為董事而申領了七張銀行白金信用卡,但他一貧如洗,涉嫌詐騙銀行,現欠債共逾50萬元。控方將會加控他一項管有淫褻物品罪及七項欺詐罪。
稱並非網上淫照源頭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一度詢問該12張照片是否屬同一人,主控官回應該批照片涉及超過一個人。辯方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單身,與父母同住,他任職裝修工,月入4,000元,沒有刑事紀錄,押後八星期的時間,對警方調查可能並未足夠,故被告獲得保釋外出頗重要。
律師續稱,被告並非網上淫照的源頭,他下載照片後,只是將其中一張上載網上,目前他只面對一項控罪,而照片淫褻程度為量刑的關鍵性。被告可提供一萬元現金,其母亦願意以一萬元作人事擔保,被告願意遵守定時到警署報到。
官指網上發放傷害大
但裁判官審閱呈堂的淫照後,皺起眉頭,並稱雖然控罪只涉及一張照片,但透過網上發放傷害性大,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可判監禁刑罰,遂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柙至下月28日再提訊。
本報記者昨到被告涉嫌上載淫照及被捕的單位採訪,只見鐵閘深鎖,鄰居表示間中會有一些師奶在單位內打麻雀,並見一名留有鬍子的男子間中進內,但他僅作短暫逗留便離開。
案件編號:TMCC4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