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職業訓練局一名男導師,承受不住每月按揭供款及60萬元卡數還款壓力,萌生打劫念頭,在街上拾得𠝹刀打劫的士司機,卻遇上奮力反抗,打劫不成惟有拔足狂奔,致自己不適,被捕後在警車上嘔吐大作。男導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昨被判囚30個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45歲被告林洛昌,去年11月犯案時仍在觀塘職業訓練局任職導師,教導殘障人士求職技能,但犯案後被還柙至今,目前已失掉工作。被告的上司致函法庭指,被告自1992年任職導師的15年來,工作勤奮,細心教導學員,對他涉案感到震驚。被告妻子及多名親友亦到庭支持他。
按揭還款深感壓力
被告透過辯方解釋,他與妻子育有一名7歲兒子及一對4歲孖女,除家庭日常開支外,須每月還10,000元按揭貸款,又欠下60萬元卡數,深感沮喪。事發前,他受朋友唆擺,拿着2,000元賭本打算到澳門博一鋪,希望可以贏錢付最低還款額,怎料輸掉賭本,萬念俱灰下曾想到自殺或以打劫解困,最後選擇打劫解困。
案發於去年11月12日凌晨近3時,喝了酒的被告登上50歲黃姓事主所駕的士前往將軍澳,抵達厚德邨巴士站時,被告突然亮出一𠝹刀指向事主頸項打劫,遭事主反抗一手捉着,其後掙脫逃出車廂,拔足狂奔,將𠝹刀棄到一旁,事主從後追截及高呼搶劫,附近屋苑居住的一名女住客聞聲報警。
拔足逃走嘔吐大作
身材肥胖的被告最終被及時抵達的巡警制服,他因狂奔後不適,在警車上嘔吐大作,須與兩邊頸項均被割傷的事主一併送院。被告在警誡下稱因為欠下卡數,走投無路才打劫,又指𠝹刀是他在登上的士前,在旺角砵蘭街偶然拾到的,於是留作打劫用。
案件編號:DCCC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