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政策下月放寬

停牌政策下月放寬

【本報訊】港交所(388)修訂股份停牌政策,自3月10日起,主板公司若可以在交易日早上6至9時刊發股價敏感資料的通告,便毋須停牌。現時若在該時段刊發股價敏感通告,仍須在上午停牌半日,讓投資者消化內容。
另外,主板及創業板公司將可在交易日中午12時半至下午2時刊發任何通告而毋須停牌,目前上市公司不能在該時段刊發股價敏感通告,只可刊發業績或停牌等通告。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表示,經諮詢後,大部份回應者都期望可在交易時段內刊發通告,港交所同意訊息適時發佈及進行交易的時機,均可改善。該所將監察上述規則修訂帶來的影響,才考慮作進一步修訂。
對於前日上午10時H股指數期貨出現錯盤,港交所發言人表示,當日早上10時08分已向期貨經紀發出知會,新聞稿則於收市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