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姑娘誣告誹謗賭王罪成<br>昨回應判決:我會上訴到底

十姑娘誣告誹謗賭王罪成
昨回應判決:我會上訴到底

【本報訊】十姑娘何婉琪聲稱02年在澳門葡京酒店遭禁錮,事後被控誣告及誹謗胞兄賭王何鴻燊一案,昨在澳門初級法院審結,何婉琪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4個月,緩刑兩年,另須向何鴻燊及澳門特區政府賠償共50萬澳元,何婉琪認為判決極不合理:「我會上訴到底!」

判監14月准緩刑兩年

初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高麗斯昨判案說,本案本是普通家庭糾紛,不料事件鬧大,對知名的何鴻燊及澳門特區的形象均有影響,法官又指何婉琪在案件調查時沒有接受警局及檢察院問話,審訊時又一直不出庭,並不適當。
法官就誣告罪判監一年,誹謗罪判監四個月,兩罪合併,共囚一年兩個月,但可緩刑,何婉琪須就何鴻燊的精神損失,賠償20萬元,亦要向澳門政府賠償30萬元,另要負責在兩份中葡文報章內,刊登法院就案件的判決聲明。
何婉琪昨日沒有出庭,僅派律師到庭聽判,她依例可在判決十日內提上訴,而何婉琪昨晚亦對本報表示,判決不合理及不能接受,「今次不是最終判決,我會上訴到底!」
至於被法庭批評沒有協助調查及出庭應訊,何婉琪說她經醫生診斷證實患上驚恐症,一聽到「過澳門」便會嘔吐大作,血壓急升,加上擔心人身安全,故不能踏足澳門。
何婉琪聲稱於2002年2月4日遭何鴻燊等人禁錮及恐嚇,向警方及澳門多個政府機關投訴,司警在調查後撤銷案件,何鴻桑反向何婉琪提出控告,結果何婉琪被控誣告及誹謗。

賭王何鴻燊與胞妹何婉琪的官司糾紛,先勝出一仗。資料圖片

何婉琪返港後須入院

案件原定於06年6月開審,惟何婉琪一再以抱恙為由缺席,令案件押後至去年12月才開審,何鴻燊出庭作供,聲稱「咁大個仔,未試過俾人當疑犯」,受到很大的打擊,控方證人亦指,當日何婉琪與律師及兒媳到葡京酒店查閱公司文件時,她獲准進入辦公室內與何鴻燊會晤,惟在18日後,卻向警方作刑事投訴,報稱被人禁錮及恐嚇。
何婉琪雖沒出庭,但亦傳召證人,聲稱她在2月4日查閱股東大會的議事程序,結果在十多名保安包圍下,被隔離帶入辦公室,隨後律師報警救人,事後何婉琪面色欠佳,返港後要入院治療。

何婉琪涉誣告誹謗何鴻燊時序

4/2/2002:何婉琪偕兒媳及律師到葡京酒店查閱文件

22/2/2002:十姑娘報稱遭賭王禁錮恐嚇

5/2003:澳門法庭裁定禁錮指控不成立

2004年:賭王投訴十姑娘誣告

5/6/2006:十姑娘涉誣告及誹謗賭王開審,十姑娘以抱恙為由缺席,案件押後一年多

5/11/2007:十姑娘再缺席聆訊,案件押後

3/12/2007:誹謗誣告案正式開審,何鴻燊作供,對被稱為嫌疑人大表介懷

30/1/2008:澳門初級法庭裁定十姑娘罪成,判緩刑及賠償,十姑娘表示會上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