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拿拿淋」的香港電台前節目主持人李慧娜詐騙稿費案昨日裁決,裁判官大肆抨擊港台行政制度混亂,有人在稿費申請表上用錯誤的節目名稱及工作類別也能成功申領稿費,令人百思不解,且李慧娜女友人證供前後反覆,兩人更會毫不計較借錢給對方,難以證實是贓款,故裁定「拿拿淋」盜竊及「洗黑錢」6項控罪全部不成立獲釋。
聞判點頭說「多謝」
港台發言人重申港台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對於近年外界批評港台員工的申報報酬機制程序,發言人強調港台十分重視監管工作,近年已展開多次審核及檢討,令現行內部支賬程序機制完善。
35歲的李慧娜聞判後隨即點頭低聲說「多謝」,與數名到庭旁聽的親友擁抱,她在庭外面帶笑容拒絕回應任何問題。
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的女性友人吳盈輝證供前後矛盾,出入反覆,她作供時講及被告要求她借戶口發薪時說:「我印象中應該係」,裁判官明瞭事發於七年前,吳現在難以準確表達當年被告的意思。
稿費表未能反映實況
裁判官又猛烈抨擊港台制度混亂,稿費申請表根本未能反映實況,吳盈輝曾為港台《晨光第一線》提供設計項目,申請表竟指吳是為《海琪的天空》工作,職位是節目助理,「有人用錯誤嘅節目名稱,錯誤嘅工作類別為吳申請報酬,更獲港台通過,叫人不得其解」,因此法庭不能信賴申請表的內容。
裁判官又指被告與吳盈輝並非普通朋友,兩人相識於求學階段,又合資搞公司,其中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對方會毫不計較給予幫助,轉賬給對方,這情況是有來有往,故難以斷定是贓款。由於本案存在種種不明朗因素及謎團,故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65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