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仁昭四圍超:梅媽向法庭攞錢過年 - 馮仁昭

馮仁昭四圍超:梅媽向法庭攞錢過年 - 馮仁昭

已故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梅媽),喺遺產官司待審期間,每個月可以喺遺產領取12萬元生活費,以照顧一家六口同六隻狗,不過佢指臨近農曆年,要購置賀年用品同封利是,開支大增,於是向法庭申請從遺產撥款以解燃眉之急。法官指,阿梅遺產嘅流動現金僅餘100多萬元,將來可能要變賣不動資產,但梅媽要求的金額不大,且屬一筆過,相信不會影響遺產淨值及流動資金的情況。法官接納農曆新年有額外開支係人之常情,批准一筆過給予6萬元。
案件編號:HCMP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