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宗駭人聽聞的倫常奇案昨日於法庭提堂。中年母親疑為滿足現任男友,涉嫌兩度趁周日,帶同年輕女兒前往灣仔某酒店供男友淫辱。涉案母親被控兩項協助及教唆非禮罪,其男友則被控以兩項非禮罪,二人暫毋須答辯,還柙至下月25日,等候控方提取法律指示。記者:楊家樂
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52歲男被告及42歲女被告均報稱無業,據悉二人為同居關係。至於案中事主為女被告的女兒,首次案發時只得15歲。為保護女事主,主任裁判官鄧立泰特意叮囑庭上記者,不可披露她的身份及個人資料。控方將控罪書上的被告住址及事發地點隱去,只透露兩名被告均居於小西灣,事發地點則為灣仔某酒店。
男友略胖似有腳患
庭上所見,男被告身材略胖、頭髮稀疏,昨身穿一件藍色風褸,走路時一拐一拐,似有腳患。而束有長曲髮、身形肥胖的女被告,昨穿上一件白色風褸,與男被告一同解上法庭。二人站在犯人欄內,表現冷靜。
控罪指男被告分別於去年9月及10月某星期日,在灣仔區某酒店內非禮現年16歲的女事主,女被告則被控於同時同地,協助及教唆男被告非禮該女童。
辯方大律師方漢權昨替兩名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男被告沒有案底,女被告則已婚,與丈夫誕下女事主,其夫並非男被告。辯方又指,案發後女事主已交由社會福利署保護照顧。
控方指二人為事主的監護人,已承認部份案情,證據充份,加上指控嚴重,屬於違反誠信,故反對二人保釋申請。
兩被告不准保釋
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神情肅穆,表明若批准二人擔保外出,恐怕他們會干擾證人甚至潛逃,因此斷然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還柙候訊,下月25日再提訊。兩名被告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保留再申請保釋的權利。
案件編號:ESCC4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