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淫照罰百萬囚三年<br>律師警告:老竇send畀未成年嘅仔都犯法

轉貼淫照罰百萬囚三年
律師警告:老竇send畀未成年嘅仔都犯法

【本報訊】藝人陳冠希、鍾欣桐及陳文媛的「淫照」自前日曝光後,旋即吸引大批網民爭相下載或轉載,有律師表示,不管照片真偽,兩張照片的首名發佈者,以及將照片轉貼到其他網站的網民,都可能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警方表示,案件已交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追查,同時提醒市民不要再發佈有關淫褻物品。記者:林浚川、馮國康

自兩張照片在網上曝光後,大批網民爭相下載傳閱,未看過兩張照片的網民則主動要求:「有冇人send(傳送)畀我呀?」記者發現昨日有不少網民隨即毫不避諱地,將兩張照片張貼在網上討論區或新聞組內。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警告,此舉已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等於發放淫褻物品」

「喺網上周圍傳送畀人,等於發放淫褻物品。」涂謹申表示,除了在網上發佈外,網民以一傳一形式傳送淫褻照片,隨時都會中招。「如果你send畀個人未夠18歲,一樣有可能被控,老竇send鹹相畀未成年嘅仔一樣犯法。」他又稱,今次藝人淫照事件,與當年有雜誌刊登懷疑女藝人被強暴照片性質不同,「如果張相係一對情侶情到濃時咁自拍,冇強迫女方,咁要刑事檢控拍照嘅人會有困難,最多只可以申請禁制令,要求對方唔好再發佈。」
今次淫照風波,網上流傳是陳冠希的電腦遭黑客入侵,亦有人稱其電腦交由他人維修時被人偷取照片。不過,不論屬於那種情況,律師梁永鏗表示,偷取相片者都可能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未得人同意,進入人哋電腦,一定係不誠實,佢睇咗人哋嘅私人相片,由未睇過變成睇過,已經算係有得益。」他補充,有關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
阿嬌所屬公司英皇則聲稱照片是遭人移花接木,律師黃國桐指出,如果有人蓄意透過偽造照片並發放以貶損他人,足以構成誹謗罪,當事人可循民事途徑要求賠償:「如果件事搞到當事人形象大跌,可以向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他又稱,如果能夠證明事件含極度惡意,更可控以刑事誹謗罪。

警方追查相片發佈來源

警方消息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已收到兩張淫照,現正追查相片的發佈來源,並提醒市民不應發佈淫褻及不雅物品。根據過往做法,警方會聯絡被上載照片的網站公司,要求對方提供上載照片者的IP位址(IPAddress),再要求擁有該IP位址的網絡供應商(ISP)提供用戶資料,藉此得用發佈者真身,過往多宗網絡罪案如快閃強姦黨案件,均循此途徑破案。

網絡違法行為勿以身試法

1〉透過非法途徑進入他人電腦竊取資料,俗稱黑客行為,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最高可判監禁5年

2〉利用電腦技術將當事人照片「移花接木」,製作及發佈令人反感或貶低當事人的圖片,可構成誹謗,當事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循民事索償

3〉不論照片是否經移花接木,只要照片內容有淫褻成份,凡向公眾發佈(如張貼在網絡論壇),都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資料來源:綜合律師意見

防止照片或影片外流自保法

《電腦》
‧避免使用敏感字眼如性感、裸體、色情作檔案名稱,以免引起他人好奇
‧透過加密軟件保存重要檔案資料,其他人開啓檔案時要輸入密碼
‧利用專門清理資料的保安軟件,重複刪除及載入資料等動作十次,確保資料無法回復本來面目

《手機》
‧大部份手機系統都有「回復預設值」功能,令手機回復出廠前設定值,並將所有內置記憶體的資料刪除
‧新型號手機可插入記憶卡,要徹底刪除卡內所有資料,方法如電腦硬碟一樣,需重複刪除及載入資料多次,以確保資料無法復原

專家教銷毀檔案:咪以為㩒個掣就刪除咗

【本報訊】先後兩張聲稱是藝人自拍的淫照在網絡流傳,令網絡及電腦保安敲響警號,有電腦專家指出,近年越來越多人嗜玩網絡通訊工具,令黑客容易有機可乘,反觀網民則一直保安意識低落,未有妥善保存或徹底銷毀電腦的私人資料,令資料隨時被人「回復」,重見天日。
專業資訊保安協會副主席劉漢良表示,檔案名稱應避免使用敏感字眼,「用性感、sexy呢啲字眼,執咗你部電腦嘅人,好可能會好奇開嚟睇吓。」

須覆蓋新資料

此外,劉漢良表示,由於被刪除的電腦檔案可透過軟件「回復」(recover),用戶要徹底銷毀資料,應借助清理檔案軟件。「咪以為㩒個掣就刪除咗檔案,其實啲檔案仲喺硬碟上面,直至你重新覆蓋新資料,舊資料至會完全消失。」市面上有軟件會反覆刪除及載入資料約十次,確保硬碟上的舊資料無法被人回復。要防止駭客入侵,則應安裝有效保安及防毒軟件。
除了電腦,手提電話內都有圖片及電話等私人資料,手機專家謝利指出,用戶轉售或棄掉舊手機前,應進入手機系統點選「回復預設值」,完全清除手機內所有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