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同事物,我們會有不同觀點,也會有不同的着眼點;「觀點」和「着眼點」,我總覺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事件,有大有小,大至宇宙爆炸,小至鼻頭毒瘡噴膿,都會有人發表意見;意見多了,就會成為評論員和顧問,譬如,恒指走勢評論員,或者,內衣顧問。
發表意見,理論上,總會有個觀點,譬如,面對以下議題:「八十二歲楊振寧和二十八歲大陸妹相戀,八十二歲天水圍衰翁也和二十八歲大陸妹相戀,請問,誰比較『悲情』?」不管你認為前者「悲情」,還是後者「悲情」,都可以算是觀點。
觀點,一般來說,由好多資料和數據支持。評論員,包括時事和房事評論員,遇事,總「着眼」於相近的資料和數據,於是,觀點和理由,往往沒有新意,不是互拾牙慧,而是從同一個乞兒兜裏找營養,吃完張口,語言,當然乏味。
東窗事發,評論員「着眼」同一堆資料,讀得快,分析力強的,娓娓道來,自然能服眾。然而,你爬到屋頂,撥開雲霧,跟一群蒼鷹討論同一件事情,結論,卻可能大異。「以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不管那是楊振寧,還是天水圍衰翁,都不『悲情』;動物老掉牙,還跟年輕的動物交配,不利生育正常和健康的後代,對族群的繁衍,會構成威脅。」蒼鷹,可能會這麼說。
站得高一點,離得遠一點,角度不同,着眼點不同,不拘泥,不自囿於「悲情」等含糊概念,有時候,反而容易接近真知和卓見。
世上,沒有「悲情」,只有欲望和愚昧;一頭年邁公豬,不會再向青春的母豬播種,即使豬非常寂寞,或者,拿過諾貝爾獎;當然,更不會一邊領取綜援,一邊到花叢裏去廝混。
同情,有時候,源於諒解;有時候,卻由於無知,由於誤會,由於根據同一堆東西去作判斷。寫作,更不能沒有着眼點,同一個人,你着眼他的善,同時,也着眼他的惡,偶然,才會看到全部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