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也不平機 - 李純恩

平機會也不平機 - 李純恩

「平機會」一個女前總監告「平機會」「不平機」。
這個女總監在十年前遭「平機會」解僱之後就打官司,告這個專門維護「平等機會」的機構製造「不平等機會」。理由是跟她同級的男同事有機會出任署理行政總裁及出席海外會議,而患有嚴重肌肉痛的她卻沒有這種機會。所以,她告「平機會」「性別歧視」和「殘疾歧視」。
「性別歧視」和「殘疾歧視」是「平機會」要消除的兩大「不平等項目」,你去跟「平機會」裏那班人聊聊天,說起這兩個「項目」,他們個個都像要為此而奮鬥終身一樣,不消滅歧視誓不罷休,令我們這些凡夫俗子聽了,雖不可理喻,但若當真的話,還真有點感動。
然而,要不是他們窩裏反的話,你又怎會料到,原來在這個貌似不食人間煙火的機構裏面,依然不能免俗,因為在裏面做事的,還是一群俗人。
雖然說,這個世界上除了女人就是男人,一個職位,不是男人做就是女人做,不可能劈半個男人,再劈半個女人,把他們拼起來湊成個不男不女的「公平男女」才去做什麼「署理行政總裁」。但要「平機」呀,「平機」就是有一樣東西,不可單益男人,也不可以專便宜女人。
雖然說,不讓一個「患有嚴重肌肉痛」的女人過份操勞,是一種體恤,但如果她覺得因此剝奪了她的「平等機會」,那這份體恤就變了歧視。(當然,如果你專挑「患有嚴重肌肉痛」的女人去負重責,那可能不但犯了「歧視」,還犯「迫害」。)
「平機會」就是這麼一個弔詭的怪物,它男不得,女不得,健康不得,殘疾不得,年紀小不得,年紀大不得。反常識、反常理、反智。但還說不得。
養這麼一個「機構」,對香港納稅人來說,是一個「平等機會」嗎?